第一篇:散文《女儿的节俭》读后感
散文《女儿的节俭》读后感
赵秀云
散文《女儿的节俭》,以其真实的思想感情,从父亲的视角叙述了女儿赵柳的成长。这篇散文写出了作家自已的本真,这样的作品是有温度的,全篇无一丝雕饰,就像原野上自由绽放的一枝花,纯而又纯,摇曳于散文天地,展示出亲情之间的人格魅力。
生活尽管是生活,但是不同的社会阶层,生活的境遇是不相同的。赵柳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她很渺小,但世间渺小的人并非就不伟大。一个渺小的女孩儿,以其独有的真诚,向灾区捐献了5元钱。当她把那张5元钱的票子交给老师的时候,这个女孩儿哭了起来。老师问;“赵柳,你怎么哭了?”赵柳边哭边说:“妈妈看病没钱,都是向别人借的。”老师说:“不哭,看病借钱很正常,没有啥。”简短的对话,让我心里一阵纠结,眼睛里的泪水好像从心窝里淌出来,我被赵柳感动了。我看到赵柳有一颗如水晶般透明的心,她摘掉一切假面具,坦诚地告诉老师,那5元钱是借来的。在这里老师打了官腔,有什么办法呢?老师要完成学校交给她的任务,她要求学生捐款,或许她是不得已的,或许她是顺口而出,敷衍了事。在此作家写出了自已的境遇,毫不掩饰地道出实情,没有任何虚构,这是近期以来未曾有过的阅读感受。
我掩卷冥思,好像看见那个女孩儿泪眼汪汪地注视着那位老师,老师躲躲闪闪地垂下眼帘,在那一瞬间,我读懂了赵柳的悲伤,也读懂了老师的无奈。赵柳的眼泪告诉我,如果拿这5元钱给妈妈看病该多好呵,她是咬着牙把钱交给老师的。她的眼泪是一种痛,是一种无声的倾诉,她心疼那5元钱,心疼妈妈没钱看病。这个细节让读者忘不了,这就是文学的魅力,也就是艺术的感染力。
有句俗话叫作“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用在赵柳的身上十分准确。一家人搬进了一套设施简陋的小单元房,虽然面积很小,却空空荡荡,家中无一件家用电器,家具也是破旧不堪的几个物件。即便是这样,即便省吃俭用,到了月底仍旧接济不上。快过年了,父亲想给女儿买件新衣裳,带着女儿从这个商店转到那个商店,女儿总是摇头。她不是不喜欢那些式样翻新,花色亮丽的衣裳,只是顾及爸爸妈妈手里有限的几个钱。当父亲说:“你喜欢什么样的款式跟妈妈说吧。”女儿回答:“今年就不买新衣服了,省下钱来买电视机吧。”父亲对妻子说:“孩子大了,懂事了,不买就不买吧。”妻子背过身去揉眼睛,父亲也低下头不再言语了。在这里我看到一个很懂得持家的孩子,她知道什么最重要,她不是不爱美,她是多么渴望穿一件新衣裳,像所有的女同学那样凑在一起互相欣赏,可是她拒绝了。
又如,积攒了许久的钱之后,买来了电冰箱,父亲想买些雪糕放在冰箱里。女儿便说雪糕太贵了,带着父母到街上买回一副冰棍模型,自已动手制做。还有一个令我难忘的细节,父亲在炉子上烤了三个馍,烤好以后,父亲给女儿一个,自已吃一个。父亲吃完第一个馍后,又去取第二个,女儿却把吃剩下的半个递给父亲。说:“爸爸,我吃饱了,你吃我的,把那个馍留给妈妈吧。”这就是穷人家的孩子,只有在贫困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才懂得省吃俭用,小小的年纪就当家了。
作家通过一连串的细节,塑造了女儿赵柳的形象,这个形象在社会底层带有普遍性,也具有典型性。散文《女儿的节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感到这是一篇饱含着真情的好文章,全篇没有任何波壮阔的场景描写,只有朴素的细节和朴素的文字,更无华丽的辞藻和大套成语的叠加。可贵之处,便在于作家写出了自已的生活验。一个没有感情的人,没有生活体验的人,写不出这样感动人的作品。
作家是有灵感的,没有灵感写出来的东西是苍白的,是没有色彩的。赵攀强的文字是从心中流出来的,那是一种自我修养的抒情表达,好的作家都能够把心挖出来放在一篇作品里。散文的语言是很讲究的,是需要文采的,词汇的运用须要精心安排,并非一碗白开水。语言难,难就难在自然流畅,不造作,不矫情,质朴自然。赵攀强的散文语言就有这方面的长处,正是因为他的语言朴实无华,没有陈词滥调,所以让我在读《女儿的节俭》时哭了。
我从《太极城絮语》的附录中得知,赵攀强先生是从农村成长起来的作家,他无比珍惜自已的工作岗位,从新闻报导到散文创作,他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他的作品来自真实的生活体验,是有感而发的,篇篇表达着他对亲情和人世的爱,通过艺术化的方式阐述了他的真知灼见。如今,他的女儿已经考取了重点大学,生活依然俭朴,相信她的未来一定是有作为的。
赵攀强在写作上经历了不少困顿,他的文字即凝结着欢乐,也凝结着痛苦;即饱尝着忧患,也体验着酸楚,而他坚忍不拔,永不停步。他遵循着这个原则,发表和出版了两部散文集,鲜明而生动地描绘出这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图景,及同一时代人物的人生轨迹,真实地记录了自身的种种曲折,作品受到了读者的好评。祝赵攀强创作丰收!
第二篇:散文读后感
关于人生的些许思考
读西奥多 罗斯福的《艰辛的人生》有感
41015001 韩旭阳 10级财务管理
不得不说自己是爱读散文的,虽然不精,闲散而读,却感觉足以养志明心。在中国这么悠久文学散文历史中徜徉,恰若渺小之一粟,而当感受包含于虚散实聚的散文中的万象时,千万种精神充盈于内心,也觉得自己变得无比的自信与强大,或许这也是自己最内在的收获。
而自己所读散文大多数是中国的文化涵养而出的散文,却很少涉猎到国外著名作家的散文。
在这门课中自己可以说是半读半解地了解了一些国外名家的关于组成人生种种的特质的论述。在其中自己印象最深刻也最有所触动的在论人生的意义那一部分,尤其是《艰辛的人生》。
在《艰辛的人生》中,第一句话的中文翻译为“一种懒惰懈怠安逸的生活,一种仅仅是由于缺少追求伟大事业的愿望或能力而导致的悠闲,这对于国家与人都是没有价值的”,这句是贯穿整篇文章的内涵句,这也阐述了人生的真正意义在于在世纪的工作中克服艰辛困难,奋力向上,于国家,于社会做出有价值的事情。这是自古以来大多数有作为的人总结与实践过得真理。
真理亘古不变,但感觉现代之变让某些青年之心蒙了一层灰尘,变得迷暗混沌,不知所向。他们对于古人薪火相传的真挚道理用以枯燥概括了之,他们只顾内心急躁地汲汲于富贵奢侈。他们只知坐而论道,对于国家社会只会谩骂嘲讽,而或干脆漠不关心,只凭自己第一感觉,或者他人之言,对事情种种严加抵触反感。在他们的眼里自己的价值在于当今嬉笑怒骂,未来生活富贵有余,其他于己无责无贷。其实他们是自私的,而且甚至对于什么国家责任社会期许嗤之以鼻,认为那是他们小时候话语口禅。
难道对于国家社会的责任现在谈来只是一些玩笑?是与自己毫无相关的空泛之事?难道自己未来的享乐,远离艰辛苦痛就是自己的最终人生标的?
或许,我们着实要从另外的角度想一下人生意义。在生活中,我们对于国家社会感觉自己是渺小的,甚至觉得自己渺小得不能承受什么,自己的人生与自己需求契合就足够了,我们 ……此处隐藏6422个字……>
“汤尼潘帝”,铁伊在《时间的女儿》中提出的名词,原是南威尔士的一处地名,传说1910年温斯顿·丘吉尔担任英国内政部长时,曾派遣军队血腥镇压当地罢工抗议的矿工,并开枪扫射。然而,事实的真相是,当时派去维持秩序的是伦敦训练有素的警察,除了雨衣什么武器也没带,唯一的流血事件不过是有一两个人流了鼻血。尽管如此,但当时每个知道真相的人都不加以辩驳,一个完全不实的故事渐渐变成无法更改的铁案。历史,就这样变了质。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历史是如何能够被轻易地改写。更重要的是,它告诉我们为什么人们会对历史失去记忆。改变理查三世这则大汤尼潘帝代价太昂贵了,要翻掉整整四百年,还要包括两位历史上的不朽巨人:汤玛斯·摩尔和威廉·莎士比亚。
《时间的女儿》到底挑起了怎样的烽火?简单说,它挑战了英王理查三世在英国历史上永恒邪恶象征的四百年定论,如果铁伊是对的,那四百年来所有英国人求学生涯所念的历史教科书里的记述将完全是胡说八道;被英人誉为圣人、撰写过不朽名著《乌托邦》、至今仍被认定是英史第一良相的汤玛斯·摩尔,在此事件中将成为是非不明的老糊涂蛋,或更严重,成为谄媚君王亨利七世而不惜歪曲历史的小人;而旷世大文豪莎士比亚依据摩尔《理查三世史》所写的名剧《理查三世》,则是一出廉价可笑的大闹剧。
时间的女儿这本书,从一九五一年掷地如金石出现至今,是否帮助理查三世平反了恶名?改写了教科书上这段历史记述?答案当然是没有。
小说的末尾,引用了高中历史课本的一段原话:“为了王朝的稳定,都铎深谋远虑地将所有可能的王位继承人赶尽杀绝,特别是那些在亨利七世时仍然活得好好的约克继承人。这就是都铎王朝成功的原因,不过直到亨利八世,才将这些人彻底消灭。”
理查三世被冠以谋杀亲侄的罪名,他的名字俨然成了邪恶的代名词。但是亨利七世,他‘深谋远虑’地消灭了一整个家族,却被视为精明而有远见。这也许并不可爱,但是实用、谨慎,而且非常成功。格兰特放弃了。历史是一种他永远都不会懂的东西。史学家的价值观和他所熟悉的那些价值观是如此歧异,以至于他无法期望他们之间能达成共识。
从铁伊的汤尼潘帝(书中还提到很多),铁伊让我们进一步晓得,汤尼潘帝不是历史的偶然特例,它更可能是历史传闻铸造过程某个普遍存在的方式。不是因种种外在限制让人们无缘看到或找到真相,而是目睹真相的人因奇奇怪怪的心思闭口不谈,有机会后来听到或找到真相的人选择避开或掩耳不信。
时间的女儿,thedaughteroftime这个书名出自一句英国古谚:thetruthisthedaughteroftime,
真相是时间的女儿从那么多的汤尼潘帝,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时间,当她生产时,所生的并不只有一个名叫“真相”的独生千金而已,她还生出更多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女儿来。
看过时间的女儿这本书,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古代还是现代,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时间都能生出这么多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女儿,我不是历史学家,也知道很多很多的汤尼潘帝,原因除了铁伊认为的不是因种种外在限制让人们无缘看到或找到真相,而是目睹真相的人因奇奇怪怪的心思闭口不谈,有机会后来听到或找到真相的人选择避开或掩耳不信。或许还有其他原因。
从小事来说,就是当事人,也还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呢,在陈述事实时,人们天生的趋利避害的心理,让当事人刻意去讲有利于自己的事实,而对于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就有意无意的不说,或者轻描淡写了,更有甚者,完全是捏造事实了。而对于有幸看到事情经过的人来说,他看到的也许只是表面现象,而事情的内在原因却不太了解,根据表面现象去对事情做出是非判断,虽然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你又能保证你知道的就是事情的本来面貌吗?你能保证你就站在公平的位置上吗?
如又有别有用心的人,唯恐天下不乱,添油加醋,事情就越是扑朔迷离,是非难辨了。我们说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小人用暗箭伤人,那就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所以,遇到一些事情,切不可盲目相信,要有自己的判断。如果以前你相信无风不起浪,那么现在你也应该有理由相信,无风也可起浪。前段时间,网络疯传某中学的某个英语女教师与自己所教的900来名男生有染,有名有姓,有女教师的辩解,有受害学生的证言。如果你相信了,那说明你太容易被蒙蔽了。果然,没过几天,那所学校就郑重声明,该校名虽然是真实的,但该校根本没有那么个女英语老师,学校准备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看过时间的女儿这本书,我们能对人性有更深的理解,对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不再盲从,坚持用自己的脑子去思考,去判断,也是一个收获吧。能引发人们去思考的书,就是好书,如果隔些日子,再重读,你也许会有新的收获和体会,让人余味无穷。比起那种描写玄幻,吊足人胃口的侦探小说,看过一遍后,再没有重读的理由的书,我认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
对于这本书的写作语言,作为一名中国读者去读英国文学作品,读起来总感觉不是很流畅,可能是语言习惯的问题吧。不过都过这本书,倒是对传说中的绅士风度有了一些感性的认识。
绅士风度是西方国家公众,特别是英国男性公众所崇尚的基本礼仪规范。要求在公众交往中注意自己的仪容举止,风姿优雅,能给人留下彬彬有礼和富有教养的印象。多指男人彬彬有礼的样子。
这部书中有很多地方可以表现出来,当格兰特希望汀可太太帮他送个字条的时候这样说:你急着回家吗?汀可,或者你可以替我跑一趟圣马丁巷?
卡拉丁与格兰特第一次见面:“格兰特先生吗?我叫布兰特.卡拉丁。希望没有打扰你休息。”
当卡拉丁的脚碰到了床头柜时他说:“喔,对不起!我真不小心,我还不习惯我腿的长度。你认为一个二十二岁的人应该已经习惯了他的成长,对不对?”
当卡拉丁在格兰特病房遇到了玛塔时:“喔!看来我打扰你们了。我不知道你在这儿,我在走廊碰到自由女神像,她以为你独自在屋里,格兰特先生。”
布兰特礼貌地将她送到门口,然后折回来,坐在访客椅上。那感觉就像一个做英国打扮的人在女士离桌后再回到自己座位一样。
为格兰特拿了电报,又怕打扰了他睡觉的亚马逊护士的语言更是经典:
“我知道该怎么办,”她说:“我不想打扰你,但我不知道它究竟重不重要。这是封电报,你知道。你没有办法抉择,如果你今晚不看就意味着迟了十二小时,英格翰护士已经下班了,除了十点钟才会来的布理格护士外,没人可以帮忙。希望没有吵醒你,不过你并不是真的睡着了吧,是吗?”
......
这种语言描写书中还有很多,好像我们可以看到男士的彬彬有礼,女士的优雅得体。能让我们感受到正宗的绅士风度也是令人很愉快的。虽然有时候相比我们生活中的朴实的不加掩饰的话语,让人觉得有些啰嗦。但比起现在很多网络小说,那直接的让人感到太赤裸裸了语言要舒服得多。
这部书的导读中说她的小说立意奇特,充满人性的温暖,既有奇妙的悬念,又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在推理小说中占领着一个特殊的重要位置。读了她的这本小说,能够让自己对人性有了一个更深层次的认识,感觉到传说中的绅士风度,也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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